(1)日常運行維護檢查時,應盡量避免打開電氣設備的密封盒、接線盒、進線裝置、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, 打開時應先切斷電源。如若隔爆外殼打開,應妥善保護隔爆面,不得損壞,在檢修隔爆面時其面應向上放置,不得直接接觸地面。隔爆面經清洗后應涂以磷化膏或204-1防銹油。
(2)電氣設備、接線盒等的進線口, 用標準規(guī)定的形式密封,如用彈性密封圈密封。禁止采用填充密封膠泥、石棉繩等其他方法代替。禁止在接線盒內填充任何物質,橡膠密封圈上的油污應擦洗干凈,以免老化變質,失去性能。多余的進線口按規(guī)定嚴密封堵。
(3)在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,禁止約時送電、停電。并應在斷電處掛上“有人工作、禁止合閘”的警告牌。
(4)檢修時應將設備拆至 區(qū)域進行,現(xiàn)場的設備電源電纜線頭應做好處理,并嚴禁通電。
(5)在現(xiàn)場檢修時,當電氣設備的旋轉部分未 停止之前不得開蓋。如外殼內的設備有儲(電)能元件(如電容、油氣探測頭),應按廠家規(guī)定,停電后延遲 時間,放盡能量后再開蓋子。
(6)在現(xiàn)場檢修中,不準使用非型的儀表、照明燈具、電話機等。所用工具采用無火花工具。
(7)禁止改變本安型設備內部的電路、線路。 換電氣設備的元件, 與原規(guī)格相同;其電池 換 在 區(qū)域內進行,同時 換上同型號、規(guī)格的電池。
(8)嚴禁帶電拆卸燈具和 換燈管(泡),嚴禁用普通照明燈具代替燈具。不得隨意改動燈具的反光燈罩,不準隨便增大燈管(泡)的功率。